“低俗”婚闹为何成了一种传统? | 循迹晓讲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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◎ 作者:赛艇队长
◎ 编辑:马戏团长
◎ 讲述:赛艇队长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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前不久笔者曾在文章中挖下一坑,讲讲中国另一项传统文化——婚闹,今日填坑。
婚礼,称得上是一场浪漫的狂欢,当然,在新郎新年有感情基础的前提下。但在一些地区,这场狂欢盛宴宣泄的却不止是浪漫,还有无底线的欲望。
◎ 11月12日和15日发生的两起和婚闹有关的新闻
◎ 权威媒体对低俗婚闹早有评判
喝交杯、闹洞房算是正常流程。夫妻吃香蕉、穿奇装异服、扒光内裤才是婚礼常态。婚闹可真是糟粕的天顶星,不仅种类繁多花样百出,还玩儿出了风格,玩儿出了水平,甚至搞出了行业标准和操作流程。尽管网上人人声讨,国家也发文禁止低俗婚礼习俗,但是依然挡不住他们的发挥。
既然是披着传统的外衣耍流氓,那就要看看婚闹的起源自哪里。
婚闹的形成基于上千年婚姻传统,自古以来婚姻都是父母之命媒妁之言,盲婚哑嫁是常态,两口子进了洞房才知道对方长啥样。再加上中国也没有性教育,对性这方面的知识约等于零。
于是乎,两个未曾谋面又毫无经验的青年男女,突然走进洞房就像是进入了一个陌生的空间,场面要多尴尬有多尴尬。
◎ 金锁等人在小燕子婚房外偷听 图源于《还珠格格》
这时候就需要旁边人表演一些欢乐的节目,让男女之间缩小距离感,就像现在一些社会上组织的相亲活动,一开始都要搞一些环节来让男女双方熟悉。
两个人光熟悉没用,你得做点什么才是真正的夫妻,未来才能生娃。这就需要七大姑八大姨,叔伯兄弟为他们传道授业解惑,俗称闹洞房,婚礼当天,闹洞房的人无辈分尊卑之分,往往肆意而为,男女老少齐聚一堂,相互分享自己珍藏多年的黄段子,动之以情,晓之以理。
前几期我们讲过(详情参见:千年的“性压抑”,该由谁来背锅?| 循迹晓讲),中国自古以来都是严重的性压抑,各位憋的是相当难受,平日里被视为禁忌的“性”,在这一天可以名正言顺地摆上台面,那各位自然就会以一个非常正当的名义,在婚礼当天进行大肆释放。
不过在先秦时期,婚礼还是非常严肃的礼仪,《礼记》有记载:嫁女之家,三日不息烛,思相离也;娶归之家,三日不举乐,思嗣亲也。女方家得想孩子走了,男方家不能放音乐,不光没有配套娱乐活动,还整的挺悲壮,毕竟婚姻是爱情的坟墓嘛,说明古人早就看透了婚姻的本质。
◎ 现代人也有复刻老祖宗的婚礼 图为现代人复原的汉代婚礼
不过到了汉朝,婚闹就变得不那么严肃了,跟据《汉书·地理志》的一段记载,“宾客相过,以妇侍宿。嫁取之夕,男女无别,反以为荣。”大意是,有客人来,新郎让老婆服侍他睡觉。结婚当天,男女之间并不介意这样的事,反倒觉得很光荣。
东汉末年,哲学家仲长统也把这种行为批判一番:“今嫁娶之会,捶杖以督之戏谑,酒礼以趣之情欲,宣淫佚于广众之中,显阴私于新族之间。”简而言之,这种风气成何体统。
到了晋朝,玩儿的就更夸张了,还罗列了惩罚措施,如果新郎新娘不接受婚闹,就要:或蹙以楚挞,或系脚倒悬,酒客酗炎,不知限齐,至使有伤于流血、跻折支体者。大致意思就是不闹就得挨打,因为这个把胳膊腿掰折了的事比比皆是,搞不好就要出人命。
◎ 用胶带把当事人捆在电线杆上
例如:汝南张妙会杜士,士家娶妇,酒后相戏,张妙缚杜士捶二十,又悬足指,士遂致死。——《意林》引《风俗通》这个叫张妙的参加朋友婚礼,喝多了开玩笑,绑起朋友“捶”(杖打)二十,又吊着脚趾倒悬起来,硬生生把朋友玩死了。
明朝的三大才子之一的杨慎,就是写出“滚滚长江东逝水,浪花淘尽英雄”的那位,还记载了一些婚闹现场。群男子竞作戏调,以弄新妇,谓之谑亲。这看着就跟今天的婚闹非常相似了,最后他还沉痛的说了一句,“污风诡俗,不可不断者也。”
不过婚闹可并没有因为杨慎的一句批判而消失,反而是花样繁多。
到了清朝已经衍生出“文闹”和“武闹”,文闹主要是耍嘴皮子讲黄段子,比如说讲“夜袭珍珠港,美人受惊;两颗原子弹,日本投降”的对联,讲到女生尖叫男生窃笑就差不多了,当年康有为在逃奔日本期间,参加了华侨梁渭家的婚宴,酒席宴上给两位新人出了一道题,请新娘和新郎分别在“司月二大”、“旦牛住了”八个字上各加一笔。新娘新郎只好握笔遵命。
随后康有为又令二人齐声读出。新郎新娘俩人把脸红到了脖子根,难于启齿。康有为只好代为朗读:“同用工夫,早生佳子”。我感觉这两句话还可以,那两位新人着实是脸皮薄。
不过文闹这种行为,总觉得差点意思,不那么过瘾,本着能动手就不动口的原则,武闹更能搅动气氛。
◎ 图源于电影《食神》,但仔细看不是十八铜人,最多十五个
武闹也分为两种,一种是闹新郎,据说是北方游牧民族传统,具体操作模式是男子须不披铠甲,赤身忍受女眷女宾们的棒打以证明男子的勇武,好比少林寺十八铜人阵,掏出板凳打你,过关了才能还俗娶老婆。
现今西北部分地区仍保留着“打女婿”的习俗。新婚之夜,亲友毕集,“以竹子杖打女婿为乐”,但并不“真打”,只是象征性地敲打几下,提醒新郎要爱惜老婆。
另一种是武闹是闹新娘,正规操作是新娘在婚礼第二天拜见公婆,旁边的宾客大声询问昨夜洞房之事,说白了,古时候不孝有三无后为大的思想占据了绝大部分的脑回路,于是要进行绩效审查。后面口头闹逐渐变成了动手闹,闹新娘成了咸猪手的天下,把本来花钱就能解决的事情硬搬到了婚礼现场。
明朝四川某地还流行过一个《新房曲》:“一看新娘手,二看新娘脚,三看新娘腰,新娘要不亲手送,我们就要伸手掏……”绝对是少儿不宜。
现实中也确实有很多新郎情绪失控,甚至大打出手,于是在清朝甚至出现了很神奇的一幕,民间诞生了一个特种婚庆行业,就是喜嫔,你们想摸,那就专门找人来让你们摸,宾客们过瘾了,新娘不用尴尬了,喜嫔也挣着钱了,三赢。
◎ 民间的西式婚礼,也了有抛花球这一项
事实上,西方也有闹婚传统,最常见的是新娘向宾客抛吊带袜以示祝福。而酩酊大醉的男宾客们往往等不及,会“自己动手”。后来,有人想出了一个办法,还是扔花吧,别扔袜子了,万一新娘汗脚一扔完屋里没法待了,这就是现在看婚礼上的扔捧花。
这么无法无天的闹,肯定有闹急眼的时候,南北朝,北齐重臣段韶的妹妹,被文宣帝高洋纳为昭仪。婚礼上,段韶的老婆不知道搭错了哪根筋,把民间“闹新郎”那套用在了皇帝身上。
高洋何等样人,史书说他即位之初“每临行阵,亲当矢石,锋刃交接,唯恐前敌之不多,屡犯艰危,常致克捷,勇猛无敌,后来矜功自伐昏邪残暴”,这样一个杀人无算的君王,岂容你戏侮?婚礼之上不好发作,高洋默默承受了。
婚礼一结束,立即召段韶来,破口大骂:“我TM要杀了你老婆!”(我会杀尔妇!)事出《北史·后妃下》,可以想见当时闹婚之俗相当普遍。天子一怒可以杀人少妇。
◎ 1902年10月16日,大清驻法公使裕庚次子馨龄大婚,新娘是钢琴教师Mlle Genevieve Deneu。馨龄穿清朝官员吉服蟒袍,新娘穿西式婚纱,构成一幅中西合璧的婚礼图景。这在当时属于少见的跨国婚姻。
民间就不那么好处理了,清朝《点石斋画报》里面记载,康熙年间,上海宝山发生了一起案件:同村小泼皮闹洞房时闹得过了火,惹怒了新郎,两人打起来了,新郎打架比不上小泼皮,反而被打伤了,一怒之下,告上衙门。
这个案子不复杂啊,当然是小泼皮的错,但是县令审问小泼皮时,后者却振振有词:“新婚三日无大小!” 新郎吃了亏也无处说理。
不过这种话你糊弄个清朝县太爷还行,在现在可不顶用,《刑法》已经规定了,猥亵妇女的,殴打他人的都要负刑事责任,下回抓几个婚闹的,就没人敢再闹了。
当然,有人会说,婚礼嘛,求个热闹喜庆,民不举官不究的,这时候把法律搬出来了,多不好,这对新人以后怎么抬起头做人。
你要这么说的话我就得跟你掰扯掰扯,现在仍然流行婚闹的地区,要么是当地经济欠发达,要么是当地教育普及有待提高,当地人法制知识欠缺,经常会出现法律意识淡薄的情况。
于是乎,一些人就以为婚礼是个“合法”性骚扰和“合法”实施暴力的场所,所以,更需要宣传法治精神,更需要树立典型,更需要从严从重。陋习就是陋习,把一泡屎打扮成巧克力哈根达斯那也是屎,低俗婚闹就是违法行为,婚礼也决不是法外之地,这个世界最大的问题从来不是较真,而是披着所谓关系的外衣和稀泥。
较真伤害的只是一少部分恶人,而和稀泥会伤害更多无辜的人,这里面孰轻孰重,各位掂量掂量吧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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